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于2010年11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外宣布即日起正式发布ISO 26000《社会责任指南》。
社会责任涉及社会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法律、宗教、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,对社会、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。自本世纪初开始,社会责任问题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。一些国家和组织开始研究并制定有关社会责任标准,并推动这些标准的实施。为了满足国际社会对社会责任规范化和统一化的需求,ISO于2004年启动了ISO 26000的制定工作,旨在为组织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提供相关指南。该国际标准为自愿性标准,各类组织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用。
该标准在起草过程中,包括中国在内的90多个国家的400多名专家共同参与了制定工作。我国专家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,并得到了采纳,例如:关于社会责任原则问题,在其总则部分增加应用该标准时,建议组织要考虑社会、环境、法律、文化、政治和组织的多样性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异性,同时尊重国际行为规范。该标准的发布,将有利于明确社会责任的定义和内涵,统一社会各界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,为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可参考的指南。
ISO 26000的主要内容包括:(一)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术语和定义;(二)与社会责任有关的背景情况;(三)与社会责任有关的原则和实践;(四)社会责任的主要方面;(五)社会责任的履行;(六)处理利益相关方问题;(七)社会责任相关信息的沟通。组织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所需遵循的原则是:(一)应用该标准时,建议组织要考虑社会、环境、法律、文化、政治和组织的多样性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异性,同时尊重国际行为规范。;(二)遵循七项核心原则,包括担责、透明、良好道德行为、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关切、尊重法治、尊重国际行为规范、尊重人权等。
ISO 26000声明:它所说的“组织”不包含履行国家职能,行使立法、执法和司法权利,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公共政策,或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的政府组织;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和公平贸易,反对将其用作贸易技术壁垒的工具;它不是管理体系标准,不适用于认证目的,任何关于ISO 26000的认证或符合性声明都应视为对该标准的误用;附录中提及的任何自愿性倡议或工具并不意味ISO批准它们或给予其特殊地位,附录为资料性附录,仅供参考。
ISO制定的国际标准均为自愿性标准,世界各国及各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是否采用ISO 26000。在尊重多样性和差异性原则的前提下,ISO 26000的主要技术内容强调组织遵纪守法、尊重人权、关心员工、保护消费者、热心社会公益、关爱环境,为社会、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等,这对于我国当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、实现经济、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现实意义。为此,我国将根据采用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,针对我国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的特点,参照ISO 26000的内容,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标准,以促进我国企业等组织推动社会责任工作健康、有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。
信息来源:标准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