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缴纳2010年度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有效开展协会各项工作,更好发挥协会职能,根据《汕头文具协会章程》规定,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责任。2010年度的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会员单位继续支持协会工作,对缴纳会费事宜给予重视和支持。现将2010年交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缴纳标准:
会 长:30000元/年;常务副会长:20000元/年;副会长:15000元/年;理 事:3000元/年;监事长、监事、会员:1200元/年;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:
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的一个月内,将应缴会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。
三、会费缴纳办法:
1、以现金方式缴交者,请直接到协会秘书处交纳,并现场索取 “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”。
2、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者,请将会费及时转账到汕头文具协会账户,并将银行转账单及详细地址传真至0754-88455712,以便协会将“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”邮寄给贵单位。
收款单位:汕头文具协会
开 户 行:工商银行汕头市公园支行
账 号:2003020509200068070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754-88455612 传 真:0754-88455712,86755699
联 系 人:李妙辉
地 址:汕头市中山一横路市工商联大厦十楼
汕头文具协会
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